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传达河南省教育系统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推进会会议精神,5月12日下午,三门峡市教育考试中心支部委员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王月芳副主任传达了河南省教育系统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推进会会议精神,全系统要充分认识推进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群众教育满意度的重要抓手。要明确整改重点,认真抓好中纪委、省市县各级关于“校园餐”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教辅、校服管理,严格执行各级管理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校(园)长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体教职工要严于律己,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为学生做好示范,当好表率。加强政策学习,“校园餐”管理要吃透政策要求,厘清工作责任,规范运行;认真学习各类教育法律法规,按程序操作,按规定办事。扎实推进整改,对各级检查反馈问题要逐条自查,实行清单化管理,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抓平时、抓日常,抓细节,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统筹抓好近期重点工作,强化校园安全,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好各类安全责任;规范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准备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好“开学一件事”;进一步精细管理,抓好日常教育教学,统筹推进教育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会后,全体人员学习了违规吃喝等四个“十严禁”:一、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带班、公务出差、外出培训及休假期间执行公务时饮酒。二、严禁酗酒劝酒: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所超量饮酒、强行劝酒,严防发生酗酒致人伤亡等恶性事件。三、严禁相互宴请:严禁领导干部之间、部门(单位)之间、村(自然组)之间相互组织或轮流做东进行公款或非公务必要的宴请。四、严禁违规接受宴请: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接受所管理单位、服务对象、村干部或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严禁以检查、考核、调研等名义变相安排接待、报销餐费。五、严禁违规聚餐活动:公职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类宴请;不得组织或参与带有拉帮结派性质的“小圈子”聚餐(如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不得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确需参加的,应严格按规定报备);不得参加明显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六、严禁转嫁接待费用:严禁将违规吃喝费用转移到村级账目或辖属单位报销;严禁在机关、村级活动场所违规配备高档食材、烟酒;严禁以任何名义利用食堂场所违规宴请私人朋友、亲属。七、严禁接受不当馈赠与宴请: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村(自然组)干部等,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工程建设方、征地拆迁对象等提供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及宴请。八、严禁“一桌餐”吃喝:严禁组织、参与在私人会所、企业食堂、高档小区、写字楼、茶楼、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安排的“一桌餐”吃喝活动。九、严禁公务接待违规: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凭公函接待。严禁“一函多餐”、“空白公函”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及“一餐多报”行为。十、严禁组织参与“二场”:严禁工作餐或公务接待后,再组织或接受其他宴请活动(即“二场”)。
会议要求,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违规吃喝等四个“十严禁”,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